周恩来纪念馆关于开展公益性藏品鉴定咨询服务的公告
2023-06-02 15:39:00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活动,普及收藏鉴赏知识,凝聚社会力量保护好中华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文物局相关文件精神,周恩来纪念馆面向社会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公益性藏品鉴定咨询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00-17:00

二、鉴定方式、时间、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永怀路2号周恩来纪念馆

三、参与方式

通过电话0517-85940331预约报名。预约成功后,咨询者发送姓名、联系方式、所鉴定咨询的藏品名称、照片(每件一张)等基本信息至工作电子邮箱55602245@qq.com。

预约人数为20人(含20人),额满为止,每人每次原则上不超过3件(套)藏品,进行实物现场鉴定,不接受非实物类鉴定。

四、鉴定咨询范围

反映周恩来、邓颖超等老一辈革命家业绩、风范、思想、情操、精神等方面的各类名人遗物、手稿、题词、文献、电报、书刊、图片、音像制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藏品。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服务:

1.文物性质的藏品。

2.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鉴定范围的。

五、鉴定服务流程

1.预约成功者按约定时间携带参与鉴定咨询的藏品至周恩来纪念馆,并向咨询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待查。

2.咨询点向预约成功申请人提供《周恩来纪念馆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周恩来纪念馆文物藏品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同意并签名后,咨询点方可受理。

3.专家现场进行交流、鉴定,并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不提供文物估价、真伪鉴定意见。

4.鉴于藏品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我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做出答复。

六、注意事项

1.鉴定咨询服务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本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可靠。

2.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品入场。

3.鉴定咨询全程藏品的包装、运输、安全由藏品持有者自身负责,鉴定方仅在有鉴定需要时接触藏品。

4.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藏品持有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

5.在鉴定咨询过程中,个人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直播等,如拒不配合我馆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我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6.藏品鉴定咨询活动为公益性,不收费,亦不进行展览、交易等其他无关活动,不从鉴定咨询服务中牟取经济利益。

7.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下次鉴定咨询请重新预约

8.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周恩来纪念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9.根据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请做好自我防护,申请人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咨询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馆参与活动。

10.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周恩来纪念馆负责解释。

作者:陈列保管科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