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纪念馆是全国唯一综合反映伟人周恩来一生的历史纪念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纪念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为丰富我馆藏品,加强我馆藏品征集工作的管理,确保我馆藏品征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集原则
周恩来纪念馆藏品征集工作在馆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藏品征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藏品征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藏品征集范围
1.周恩来、邓颖超的书信、手迹、生活用品、办公用具等。
2.反映周恩来、邓颖超经历的不同历史时期和重大历史事件的有关文物。
3.著名书画家歌颂、怀念周恩来的书画作品。
4.著名作家、诗人歌颂、怀念周恩来的作品手稿。
5.外国政府、国外友人赠送周恩来、邓颖超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6.有关周恩来、邓颖超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照片、图书、音像资料、手稿等。
7.各界群众和观众赠送周恩来纪念馆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8.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以及淮安市重要建设成就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变迁的重要实物及资料。
9.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三、入藏标准
藏品必须是具有历史、文学、艺术价值的实体。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物品,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藏品应是反映周恩来、邓颖超夫妇业绩、风范、思想、情操、精神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四、征集程序
1.藏品调查。藏品征集小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配合我馆的中心工作针对我馆藏品的缺项开展藏品调查,寻求征集线索。在对征集线索初步了解后,藏品征集小组应提出初步意见,并向分管馆长提交征集意向报告。
2.征集意向的确定。分管馆长在接到征集意向报告后,根据藏品的类別,及时从周恩来纪念馆藏品鉴定小组中抽出三至五位专家对藏品的真伪、价值、价格等情况进行论证,填写鉴定意见表,并对征集与否进行投票。
3.凡多数专家投票通过的,藏品征集小组根据专家的签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报告,由分管馆长签署意见后,连同藏品的情况介绍一起提交馆长审批。
4.藏品购买。馆长批准意后,藏品征集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的征集人员作为具体责任人。根据馆长批示的意见与藏品所有者商谈收购事项。藏品收购价格的商谈,应有我馆不少于三人在场,其中包括由馆长指派的一名我馆工作人员。
5.藏品征集款的支付。收购藏品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文物征集经费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支付有关征集款项时应严格把关,逐级审批。由具体负责征集的相关责任人填写《周恩来纪念馆藏品收购付款凭证》,经科室科长签字,分管馆长复核签字后,报馆长审批。在馆长批准后方可付款。
6.藏品入藏。藏品征集到馆后,原则上应立即办理入藏手续。藏品到馆后,相关责任人与科室科长、分管馆长对藏品进行审查,在确认无问题后,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周恩来纪念馆藏品受理单》,由科室科长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并送交陈列保管科,由陈列保管科科长和具体接受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完成交接手续。
7.在征集过程中,如遇确有必要征集且价格合理的藏品,因时间紧急无法履行正常报批手续的,征集小组组长须向馆长作口头汇报,馆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的同时,应尽快向馆长提交藏品的详细情况、征集的理由和征集经过。对于款项支付和藏品入藏等工作按正常情况履行报批和交接手续。
8.在征集过程中发现实物与原来提供的资料不符,应立即哲停征集工作,报告馆长和分管馆长,并按馆长的批示处理。
9.征集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未料到的情况,均应根据重要性的大小及时向馆长或分管馆长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10.对于主动向我馆捐赠的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文物、艺术品,原則上应予接受。对于有捐赠意愿的且具有较高收藏价值的文物、艺术品,藏品征集小组应主动争取捐赠到我馆。藏品征集小组报馆长的批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捐赠品按规定全部移交陈列保管科保管。
11.为严格规范藏品征集程序,实现藏品征集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以上程序须在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下实施。
五、藏品资料管理
对于调查和征集藏品所产生的所有资料,均应分门别类予以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对于征集到的藏品及其原所有者的资料应建立详细的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均应指定专人管理。藏品征集项目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对征集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保管人存档管理。
六、周恩来纪念馆藏品征集小组
根据周恩来纪念馆工作实际,由分管馆长领导、陈列保管科具体负责藏品征集,成立藏品征集小组:
组 长:严定忠
副组长:卢东、金研
成 员:任思远、张蕾、武晓青
七、周恩来纪念馆藏品鉴定小组
凡具有一定鉴定能力的我馆职工均可列入藏品鉴定小组,藏品征集小组负责推荐鉴定小组成员的名单,并提交馆长,在馆长办公会上讨论通过。馆领导班子也可以聘请全国知名的文物鉴定专家为文物藏品征集把关,直接推荐为鉴定小组人选。
组 长:严定忠
副组长:卢东、贾同宇
成 员:金研、房士鸿、任思远、张蕾、武晓青、章金金、李彦璇
八、本办法由馆长会议负责最终解释,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